深圳新聞網2026年4月1日訊(深圳報業(yè)集團記者 戴潤超)3月31日,龍崗交警在龍崗大道橫崗地鐵口附近開展整治電動車違法行為。
“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。超員載人屬于違法行為,風險極大。”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龍崗大隊機訓中隊民警王嘉豪介紹,電動車的車身結構、剎車系統(tǒng)和承重能力有限,超員載人會導致車輛重心偏移、操控難度增加,遇緊急情況時駕駛人無法及時制動,極易引發(fā)側翻、碰撞等事故?!俺瑔T載人,會遮擋駕駛員的視線,影響路況判斷和操控,增加了安全隱患。尤其在雨天濕滑路面或超速行駛時風險更高?!?/p>
當日上午,該整治點共依法查扣7輛超標電動自行車、11輛無證駕駛三輪車。整治過程中,交警堅持“教育與處罰相結合”的原則,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,向駕乘人員和周邊群眾普及電動車安全出行知識,詳細講解超標車的危害、超員載人的安全隱患,以及相關交通法規(guī),引導市民自覺摒棄交通陋習,增強安全出行意識。